各潛在投標人:
高教路(高烏路以北段)道路工程、長塘路(高烏路以北段)道路工程、星洲路(小河路-同福路)道路工程、仁學路排水改造工程、HUB倉南側邊坡處置工程施工投標人提出疑問時間已按招標文件的規(guī)定時間(2024年11月27日17:00)截止。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,對投標人疑問的回復如下:
問題1:關于缺陷責任期,招標文件專用合同條款和工程質量保修書的表述不一致,請問投標函附錄里缺陷責任期的填寫以哪個為準?
答:關于缺陷責任期的表述,以工程質量保修書的為準。
問題2:授權委托人簽字或蓋章是否可采用簽字后掃描,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掃描件的形式?
答:可以采用電子簽章,也可以簽字后作為掃描件上傳。
問題3:根據招標文件第44頁評標辦法前附表第2.1.1條款評審因素中有一條評審因素為:“授權委托書(如有)”,若我司涉及該項目投標文件的所有簽署、遞交、修改等投標活動均由我司法定代表人負責,則在投標文件中是否無需提供授權委托書?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即可?
答:投標文件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加蓋電子印章的,投標文件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,由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加蓋電子印章的,投標文件應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。簽字或蓋章的具體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。
問題4:本項目招標文件10.12.2中明確材料單價等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投標限價,材料價格是否自行處理?
答:材料價格不得高于招標人公布的材料單價。
問題5:請問本項目是否以2024年9月長沙信息價作為基期價?
答:是的。
問題6:本項目機械土石方工程、單項工程仁學路排水改造工程中的排水工程、HUB倉南側邊坡處置工程中的樁基工程無大型機械進出場費用,是否漏算,請明確。
答:預算暫不考慮,結算時根據相關文件結算。
問題7:單項工程長塘路(高烏路以北段)道路工程中的交通設施工程-安裝部分,第1項清單電纜保護管無上限單價,是否漏算,請明確。
答:按實結算。
本次澄清及答疑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,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(投標截止時間)、開標時間和投標保證交納截止時間不變,開標地點不變。敬請各潛在投標人自行關注,招標人不再另行通知。
望城經開區(qū)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29日